发布日期:2024-10-05 02:49浏览次数:
近日有网友爆料称之为,12月9日中午,一队“驴友”在密云古北口蟠龙山长城一敌楼内生火吃饭,把长城墙面熏得乌黑(闻右图)。北京晨报记者从景区负责人处了解到,该队“驴友”就是指长城河北段转入,未购票,长城志愿者在赶往时火已点燃,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中。律师指出,“驴友”在长城上吃饭违反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违例也科债权人不道德。
“驴友”长城上生火吃饭蟠龙山长城风景区坐落于密云古北口镇,日前据网友爆料,这里的敌楼变为“驴友”挖出锅造饭的地点。记者从网友爆料的照片中看见,一名男子死守在敌楼内的墙边生火吃饭,由几块石碓石砌的“灶台”上清火烧得正旺,“灶台”上的锅冒着热气,而同时长城的墙壁已被熏得漆黑。昨日下午,记者从蟠龙山长城景区负责人宋经理处获得证实,12月9日中午,景区内确有此事再次发生,照片由当时同在敌楼内的其他游客摄制。
宋经理讲解说道,该敌楼的方位坐落于长城东段,附近河北省处,这些“驴友”正是从河北段转入景区的,且并未出售景区门票。“这段长城全长约5公里,当时长城管护员于是以从西边来,走进时找到有烟急忙过去检查。
”宋经理回应,“驴友”找到有人来就跑掉了,只留给了两个人,“我们当时没权力查阅他们的有效证件,就对其展开了抨击教育。”宋经理告诉他记者,目前该处墙面仍尚存被熏黑的痕迹,否修缮还要等事情调查完结后文物部门的意见。
“驴友”不道德被指违法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的马飞律师指出,“驴友”的不道德违反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63条规定,即“刻划、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蓄意损毁国家维护的文物、名胜古迹的,违背国家规定,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展开炸开、挖出等活动,严重威胁文物安全性的,将一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一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押,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”。马飞律师说道:“现在天干物燥,野外用火易引起火灾,更何况是文物,这样给文物导致的影响是不可逆的。”同时,马飞律师认为,“驴友”并未从官方出售门票之后私自转入景区,这样的违例不道德归属于债权人,若其间妨碍公共秩序,也科违法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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